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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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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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mg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732 |
国药准字Z1202010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预防和治疗由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所致的恶心和呕吐。 |
疏肝解郁,开胃消食。用于肝气郁滞、肝胃不和所致的胃脘刺痛、胸腹胀满、恶心呕吐、停食停水、气滞闷郁。 |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 用量:通常成人用量为1mg/次,2次/日,首次给药于化疗和放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老年人和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日最大用量:24小时内不超过9mg。 用法:用干手取出药片,迅速将本品置于舌上,数秒即可崩解或溶化,崩解后随唾液咽下。不需用水或只需少量水服用,无需咀嚼。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升高。上述反应轻微,一般无需特殊处理。过敏反应少见,罕有过敏性休克。服用口腔崩解片剂型可能感觉口腔发干,有粘稠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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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其他5-ht3受体拮抗剂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 |
本品成分为香附(醋制),檀香,柴胡,沉香,陈皮,莪术(醋制),延胡索(醋制),木香,厚朴(姜制),高良姜,甘草,砂仁,枳壳(麸炒),片姜黄,丁香,青皮(醋制),豆蔻,肉桂。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在口腔内迅速崩解,无沙砾感,口感良好。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可减慢消化道运动,故消化道运动障碍患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2.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3.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及平素身体虚弱,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动则作喘。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不宜久服,服药三天无效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5.哺乳期妇女慎用。6.不适用于肾阴虚,头晕高血压病人。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