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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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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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mg |
每20丸重1克 |
生产企业 |
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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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732 |
国药准字Z2002614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预防和治疗由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所致的恶心和呕吐。 |
舒肝和胃。用于胸胁胀满,嘈杂吐酸,恶心呕吐。 |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 用量:通常成人用量为1mg/次,2次/日,首次给药于化疗和放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老年人和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日最大用量:24小时内不超过9mg。 用法:用干手取出药片,迅速将本品置于舌上,数秒即可崩解或溶化,崩解后随唾液咽下。不需用水或只需少量水服用,无需咀嚼。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升高。上述反应轻微,一般无需特殊处理。过敏反应少见,罕有过敏性休克。服用口腔崩解片剂型可能感觉口腔发干,有粘稠感。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或其他5-ht3受体拮抗剂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 |
半夏(姜制)、甘草、陈皮、白芍、乌药、郁金、青皮(醋炒)、厚朴(姜制)、草豆蔻、六神曲(麸炒)、枳壳(麸炒)、当归、槟榔、砂仁、柴胡、山楂(焦)、番泻叶。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在口腔内迅速崩解,无沙砾感,口感良好。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可减慢消化道运动,故消化道运动障碍患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2.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3.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忌气怒郁闷,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哺乳期妇女慎用;脾虚者慎服。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