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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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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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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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732 |
国药准字Z2005480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预防和治疗由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所致的恶心和呕吐。 |
用于痰浊中阻,清阳不升所引起的头晕目眩、耳胀耳鸣、胸闷、恶心、视物旋转,及梅尼埃氏病、晕船、晕车等外周性眩晕具有上述症状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 用量:通常成人用量为1mg/次,2次/日,首次给药于化疗和放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老年人和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日最大用量:24小时内不超过9mg。 用法:用干手取出药片,迅速将本品置于舌上,数秒即可崩解或溶化,崩解后随唾液咽下。不需用水或只需少量水服用,无需咀嚼。 |
饭后服。一次1—3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晕车、晕船病人于开车、行船前半小时服用。 |
副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升高。上述反应轻微,一般无需特殊处理。过敏反应少见,罕有过敏性休克。服用口腔崩解片剂型可能感觉口腔发干,有粘稠感。 |
1.服药期间个别患者偶有胃部不适等症状,不影响继续服药。 2.个别患者服药期间精力过旺,夜间有失眠现象,为暂时性症状,服用安定可消除。 |
禁忌 |
1.对本品或其他5-ht3受体拮抗剂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孕妇及心动过速者禁用。 |
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 |
马钱子(制)、珍珠、九里香、僵蚕(炒)。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在口腔内迅速崩解,无沙砾感,口感良好。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片芯呈浅棕色至棕褐色,气微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可减慢消化道运动,故消化道运动障碍患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2.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3.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本品含有制马钱子,不宜过量服用。 2.本品服用七日为一疗程,可连续服用一至二个疗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