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25ml:洛美沙星0.2g,葡萄糖6.25g |
0.2285g(C16H19N3O5S 0.2g与C8H9NO5 0.0285g)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中桂制药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112 |
国药准字H20041621 |
说明 | ||
适应症 |
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单纯性淋病等。3、腹腔、胆道、肠道及伤寒等感染。4、皮肤软组织感染。5、其它感染,如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 1.上呼吸道感染。 2.下呼吸道感染。 3.泌尿系统感染。 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5.其他感染: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一次0.4g,一日1次,或一次0.2g,一日2次。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小儿一次1片,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日。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可出现中上腹部不适、纳差、恶心、口干、轻微头痛、头晕等症状,偶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和心悸、胸闷等。 偶有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尿素氮(BUN)值升高 |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耐受性好,临床上观察到的副反应大多数是温和和短暂的。少于3%的病人由于药物相关的副反应而停止治疗。据报道,主要的副反应是腹泻/粪便变稀(9%),恶心(3%),麻疹和荨麻疹(3%)、呕吐(1%)和阴道炎(1%)。不良反应的发生尤其是腹泻与用药剂量较大有关。其它罕见的副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胀和头痛。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它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成分 |
盐酸洛美沙星。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明液体;遇光色渐变深。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或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肝、肾功能。 2、本品每次滴注时间不少于60分钟。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 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 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7.严重肝功能减退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①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 ②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