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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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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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5ml:洛美沙星0.2g,葡萄糖6.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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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中桂制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凯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112 |
国药准字H20052697 |
说明 | ||
适应症 |
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单纯性淋病等。3、腹腔、胆道、肠道及伤寒等感染。4、皮肤软组织感染。5、其它感染,如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上呼吸道感染、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下呼吸道感染。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一次0.4g,一日1次,或一次0.2g,一日2次。 |
口服,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分1次或2次,严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可出现中上腹部不适、纳差、恶心、口干、轻微头痛、头晕等症状,偶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和心悸、胸闷等。 偶有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尿素氮(BUN)值升高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2.血清病样反应: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药物热等。小儿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 4.其他:血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血红蛋白降低、假膜性肠炎、蛋白尿、管型尿等。尿布疹和二重感染、生殖器瘙痒和阴道炎。 5.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眩晕、活动增多、头痛、精神紧张、失眠。偶见神志混乱和嗜睡。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它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盐酸洛美沙星。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丙烯。其化学名为:(6R,7R )-7-[(R)-2-氨基-2-(对羟基苯基)乙酰氨基]-8-氧代-3-丙烯-5-硫杂-l-氮杂二环-(4,2,0)辛-2-烯-2-羧酸一水合物。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明液体;遇光色渐变深。 |
本品为加矫味剂的颗粒;气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或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肝、肾功能。 2、本品每次滴注时间不少于60分钟。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确诊或疑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在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时,应严密观察临床症状并进行适当的实验室检查,在这些患者中,常规剂量时血药浓度较高或/和排泄减慢,故应减少本品的每日用量。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如发生轻度假膜性肠炎,停药即可,但对于中、重度假膜性。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