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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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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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丸重12g |
12粒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广东罗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732 |
国药准字H44024420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肌透表,清热化痰。用于感冒发烧,鼻流清涕,隐疹不出,发烧咳嗽。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芦根、薄荷煎汤或温开水空腹送服,一岁一次服一粒;二岁一次服2粒;三岁以上一次服5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发疹、有便泻者忌服。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水牛角浓缩粉, 黄连 ,黄芩 ,关木通 ,大青叶, 地黄 ,葛根 ,玄参 ,赤芍, 天花粉, 柴胡 ,淡豆豉 ,荆芥穗 ,前胡 ,西河柳, 桔梗 ,浙贝母, 牛蒡子 ,羚羊角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滑石粉、氢氧化铝、食用色素。 |
性状 |
本品为朱红色或紫红色的小蜜丸,除去外衣,显棕色至棕褐色;气微;味甘、苦、微辛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颗粒和粉末。 |
注意事项 |
1.服药避风。 2.发疹、有便泻者忌服。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