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洛美沙星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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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洛美沙星胶囊

吡哌酸片

规格

0.1克*12粒

0.25g
生产企业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80181

国药准字H14020175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胃肠道细菌感染,腹腔、胆道、伤寒等感染,骨和关节感染等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细菌性肠道感染。

用法用量

细菌性支气管感染:口服 一次0.4g,一日1次,或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口服 一次0.4g,一日1次,疗程7~10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疗程14日。单纯性淋病:口服 一次0.3g,一日2次。手术感染的预防:口服 一次0.4g,手术前2~6小时服用。

口服。成人一次0.5g(2片),一日2~4次。

副作用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其中光敏反应较其他常用喹诺酮类多见。

4.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BUN值升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5.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4)关节疼痛。

1.本品毒性较低,不良反应主要为恶心、嗳气、上腹不适、食欲减退、稀便或便秘等胃肠道反应,皮疹或全身瘙痒少见。

2.偶见眩晕、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均属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禁忌

1.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禁用于对本品和萘啶酸过敏的患者。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吡哌酸。

性状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本品为淡黄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

注意事项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需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当患者血肌酐清除率≤40ml/分或≤0.67ml/秒时该药剂量调整为:第一剂仍予0.4g,此后0.2g,一日1次。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4.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5.食物对本品的吸收影响少,可空腹亦可与食物同服。

6.本品清除半衰期长达7~8小时,治疗一般感染时可一日1次,但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菌敏感性较低(如铜绿假单胞菌等)时,则宜予0.3g,每日2次。

7.只有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在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

8.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9.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

10.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及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1.本品可与饮食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反应。

2.长期应用,宜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

3.患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如癫痫或癫痫病史者避免应用,确有指征应用时,宜在严密观察下慎用。

4.严重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