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洛美沙星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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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洛美沙星胶囊

红霉素眼膏

规格

0.1克*12粒

2g
生产企业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80181

国药准字H42021308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胃肠道细菌感染,腹腔、胆道、伤寒等感染,骨和关节感染等

用于沙眼、结膜炎、眼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用法用量

细菌性支气管感染:口服 一次0.4g,一日1次,或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口服 一次0.4g,一日1次,疗程7~10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疗程14日。单纯性淋病:口服 一次0.3g,一日2次。手术感染的预防:口服 一次0.4g,手术前2~6小时服用。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副作用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其中光敏反应较其他常用喹诺酮类多见。

4.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BUN值升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5.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4)关节疼痛。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禁忌

1.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红霉素5毫克,辅料为赋形剂液体石蜡、凡士林。

性状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本品为白色至黄色的软膏。

注意事项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需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当患者血肌酐清除率≤40ml/分或≤0.67ml/秒时该药剂量调整为:第一剂仍予0.4g,此后0.2g,一日1次。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4.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5.食物对本品的吸收影响少,可空腹亦可与食物同服。

6.本品清除半衰期长达7~8小时,治疗一般感染时可一日1次,但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菌敏感性较低(如铜绿假单胞菌等)时,则宜予0.3g,每日2次。

7.只有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在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

8.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9.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

10.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及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1、避免接触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用前应洗净双手。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