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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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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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mg(以C18H24N4O计) |
每粒装0.45g |
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684 |
国药准字Z1999105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清热利湿。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湿热中阻证。症见:胸胁脘闷、口粘口苦、恶心厌油、纳呆、倦怠乏力、肢体困重或身目发黄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一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饭后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三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偶见胃脘不适。 |
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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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 |
熊胆粉、龙胆、丹参、柴胡、虎杖、板蓝根、郁金、白芍、枸杞子、茯苓、黄芪、麦芽(炒)、甘草。 |
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或颗粒;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宜吃油腻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