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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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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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mg(以C18H24N4O计) |
每丸重0.22克 |
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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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684 |
Z2016000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化滞止泻,用于饮食不节或水土不服引致的成人及小儿腹泻,属于湿热、食滞证者。症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腹泻,消化不良。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一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每日3次,饭后服用。成人,每次3粒;11岁至14岁,每次2粒;8岁至10岁,每次1.5粒;5岁至7岁,每次1粒。 |
副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通过实施临床验证结果得知本产品未发现任何不良反应。 |
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本产品并无任何禁忌事项。 |
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 |
木馏油、阿仙粉、黄柏粉、甘草粉、陈皮粉。辅料为羟甲基纤维素钙、甘油、谁、桂皮粉。 |
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黑棕色稍软的丸剂,气特异,有灼舌感。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服用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及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未满五周岁的小儿不宜服用,老年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保管、贮存与处理上的注意 (1)服用后请拧紧瓶盖,并保存于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 (2)为保证药效,避免误用,请勿将药丸换置于其他容器中。 (3)本药若误附着在皮肤时可用香皂与温水冲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