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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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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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mg(以C18H24N4O计)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684 |
国药准字Z4402070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清热燥湿,行气活血,柔肝止痛,消炎止痛,理气健脾。用于上腹隐痛,饱胀,反酸,恶心,呕吐,纳减,心口嘈杂。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一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 |
三叉苦、九里香、两面针、木香、黄芩、茯苓、白芍、地黄。辅料为二氧化硅、滑石粉、硬脂酸镁。 |
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绿色颗粒;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浅表性、糜烂性、萎缩性等慢性胃炎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5.慢性胃炎患者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