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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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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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mg(以C18H24N4O计) |
每10丸重5克 |
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684 |
国药准字Z5402005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清肝热。用于肝大、肝区疼痛,恶心,目赤。各种肝炎,培根,木布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一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口服。一次4~5丸,一日3次,研碎后服用。 |
副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对本产品有效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 |
红花、巴夏嘎、木香马兜铃、体外培育牛黄、渣驯膏、波棱瓜子、獐牙菜、绿绒蒿、木香。 |
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棕褐色水丸;微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