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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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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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mg(按C18H24N4O计)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亚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009 |
国药准字B2002004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健脾补气,益气生津。用于肿瘤化疗后引起的骨髓抑制,免疫功能下降或兼有恶心、食欲不振、气短乏力等症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一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2次。或遵医嘱,用时摇匀。 |
副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 |
香菇多糖、茯苓、白术(炒)、山药、鸡血藤、阿胶、地黄、枸杞子。 |
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棕褐色液体;气微香,味微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并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