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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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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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mg(按C18H24N4O计) |
3g*10瓶/盒 |
生产企业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009 |
国药准字Z1102074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辟瘟解毒,消肿止痛。用于中暑,脘腹胀痛,恶心呕吐,痢疾泄泻,小儿痰厥;外治疔疮疖肿,痄腮,丹毒,喉风。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一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口服,一次1.5g,一日2次;外用醋调敷患处。 |
副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 |
山慈菇、红大戟、千金子霜、五倍子、麝香、朱砂、雄黄。 |
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紫褐色的粉末;气特异,味辛、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按量服用,不宜多服。2.本品处方中含有朱砂、雄黄,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