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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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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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按C18H24N4O计3ml:3mg |
25mg |
生产企业 |
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316 |
国药准字H2010340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预防或治疗因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预防和治疗术后恶心和呕吐。 |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 成人:通常为3mg,用20~5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于治疗前30分钟静脉注射,给药时间应超过5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口服,一次25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脏氨基转移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1 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停药即消失,可致发热、头痛等过敏反应。 2 消化系统:可发生腹胀、腹泻、腹痛、恶心、肠鸣等胃肠反应。 3 泌尿系统:可引起尿液变色。 4 内分泌系统:长期服用可致甲状腺功能亢进。 |
禁忌 |
1. 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 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1 胆道完全梗阻者禁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格拉司琼。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三硫。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橙红色晶体,无嗅。熔点为111℃,实际上不溶于水,微溶于醇,溶于吡啶、氯仿、苯略溶于醚、丙酮、醇、乙酸。具有强烈苦味。 |
注意事项 |
尚未提供此方面用药资料。 |
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