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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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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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按C18H24N4O计3ml:3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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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316 |
国药准字Z4402221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预防或治疗因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预防和治疗术后恶心和呕吐。 |
温中化湿,行气止痛,健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胃脘胀痛,恶心呕逆,吞酸嘈杂。 |
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 成人:通常为3mg,用20~5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于治疗前30分钟静脉注射,给药时间应超过5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口服,一次2~4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脏氨基转移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 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 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格拉司琼。 |
草豆蔻。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淡黄色或红棕色的溶液;有草豆蔻的特殊香气,味辛凉。 |
注意事项 |
尚未提供此方面用药资料。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口干、舌红者不宜服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及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5.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