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3ml:3mg(以C18H24N4O计) |
15mg |
生产企业 |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353 |
国药准字H2004072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预防或治疗因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预防和治疗术后恶心和呕吐。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 成人:通常为3mg,用20~5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于治疗前30分钟静脉注射,给药时间应超过5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口服,成人每次15-30mg,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脏氨基转移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禁忌 |
1. 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 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格拉司琼。 |
每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乳糖、阿斯巴甜、枸橼酸、交联聚乙烯吡咯烷酮、聚乙烯吡咯烷酮K30、硬脂酸镁、95%乙醇。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浅橙红色色片。 |
注意事项 |
尚未提供此方面用药资料。 |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