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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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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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格拉司琼3mg与氯化钠0.9g |
每粒装0.2g |
生产企业 |
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正大制药(青岛)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196 |
国药准字B2002021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化痰散结,利水排毒。用于痰浊蕴结所致胁痛,痞块,腹胀,纳少,恶心,乏力等症。也可用于慢性乙型肝炎、肿瘤放化疗后有上述表现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昆布、麒麟菜。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胶囊剂,内容物娱乐类白色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1.建议在医生的指导下服药; 2.服药期间少食辛辣食物; 3.孕妇慎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