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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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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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格拉司琼3mg与氯化钠0.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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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196 |
国药准字Z2005480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用于痰浊中阻,清阳不升所引起的头晕目眩、耳胀耳鸣、胸闷、恶心、视物旋转,及梅尼埃氏病、晕船、晕车等外周性眩晕具有上述症状者。 |
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饭后服。一次1—3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晕车、晕船病人于开车、行船前半小时服用。 |
副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1.服药期间个别患者偶有胃部不适等症状,不影响继续服药。 2.个别患者服药期间精力过旺,夜间有失眠现象,为暂时性症状,服用安定可消除。 |
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孕妇及心动过速者禁用。 |
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马钱子(制)、珍珠、九里香、僵蚕(炒)。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片芯呈浅棕色至棕褐色,气微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1.本品含有制马钱子,不宜过量服用。 2.本品服用七日为一疗程,可连续服用一至二个疗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