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0ml:盐酸格拉司琼3mg(以C18H24N4O计)与氯化钠0.9g |
4ml:8mg(以C18H19N30计) |
生产企业 |
江苏因倍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常州兰陵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068 |
国药准字H1998001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止吐药。用于:①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②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
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本品通过静脉、肌内注射给药,剂量可以灵活掌握。治疗所致呕吐:用药剂量和途径应视化疗及放疗所致的恶心、呕吐严重程度而定。成人: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明、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1支),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1支),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时同时静输注4mg。对于高剂量顺铂可于化疗前静脉加注20mg地塞米松磷酸钠,可加强枢复宁对高度催吐化疗引致呕吐的疗效。儿童:化疗前静脉注射以5mg/m2(体表面积)的剂量,12小时后再口服给药,化疗后应持续口服给药,连服5天。老年患者:65岁以上患者的用药疗效及对药物的耐受性与普通成年患者一样,无须调整剂量、用药次数或用药途径。术后的恶心和呕吐:成人: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和呕吐,应在诱导麻醉的同时肌内注射或缓慢静脉注射本品4mg,对于巳出现的术后恶心呕吐,可肌内注射或缓慢静脉注射一剂4mg。儿童:为了预防接受全身麻醉手术的儿童患者出现术后恶心和呕吐,应在诱导麻醉前、期间或之后用本品以0.1mg/kg的剂量或最大剂量4mg,缓慢静脉注射。对于儿童患者已出现的术后恶心、呕吐,可用本品0.1mg/kg或最大4mg的剂量缓慢静脉注射。老年患者:给药剂量、途径及时间间隔参照成人用法。 |
副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偶见运动失调,癫痫发作,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等罕见报告。 【禁忌】对本品过敏者、胃肠梗阻者禁用。 |
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胃肠梗阻者禁用。 |
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盐酸昂丹司琼,辅料为枸橼酸、枸橼酸钠、氯化钠、注射用水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本注射液及盛有本品的安瓿或注射器不含防腐剂,只能在启封后一次使用,任何剩余的溶液均应弃去,对本品与聚氯乙烯输液袋和聚氯乙烯给药装置作过相容性研究,认为用聚乙烯输液袋或Ⅰ型玻璃瓶,本药亦有相当的稳定性。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以0.9%(W/V)氯化钠或5%(W/V)葡萄糖稀释的枢复宁稀释液表现稳定,故此认为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本品与其他相容性输注液混合也是稳定的。本品安瓿不能高压消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