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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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环酯红霉素干混悬剂(澳抒达)

规格

每瓶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纯化的23种血清型肺炎球菌荚膜多糖各25μg

0.15g*6袋
生产企业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060029

国药准字H20090269
说明
适应症

本疫苗推荐用于2岁以上高危人群预防肺炎球菌性肺炎,包括上述23个血清型的肺炎球菌引起的系统性感染。

1.高危人群包括:

(1)65岁以上的老年人。

(2)免疫功能正常,但患有慢性疾病(如心血管病﹑肺病﹑糖尿病﹑酒精中毒﹑肝硬化)者。

(3)免疫功能减弱者:脾切除或脾功能不全﹑镰状细胞病﹑何杰金病﹑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慢性肾衰﹑肾病综合症和器官移植者。

(4)无症状和症状性艾滋病毒感染者。

(5)脑脊液漏患者。

2.特殊人群:在感染肺炎球菌或出现其并发症的高危环境中群居者或工作人员(如长期住院的老年人﹑福利机构人员等)。

本品主要适用于:

1.由肺炎支原体、嗜肺军团菌和肺炎衣原体引起的肺炎。

2.在无有效的局部治疗方案或其他抗生素无法使用情况下(如非青霉素敏感的葡萄球菌引起的感染和青霉素过敏病人)的皮肤组织感染,如疖、痤疮、脓疱疮、蜂窝组织炎,湿疹以及其他皮肤软组织感染。

3.由支原体、衣原体、奈瑟氏淋球菌引起的感染:如非淋病性尿道炎、淋病。

4.由弯曲杆菌属引起的肠炎。

5.由幽门杆菌属引起的胃炎。

6.儿童百日咳。

用法用量

初次接种:一剂量(0.5ml) 。 再次接种:一剂量(0.5ml)。据目前所知,对已接种过肺炎球菌疫苗者不建议进行系统性再接种。但是,对于肺炎双球菌感染的高危人群(如脾切除者)中接种肺炎球菌疫苗超过5年者,或体内抗体滴度显著下降者(如肾病综合症、肾衰或器官移植者),建议进行再次接种。另外,建议10岁以下患有肾病综合症、脾切除和镰状细胞病的儿童间隔3-5年再次接种本疫苗。 肌肉或皮下注射。

将本品倒入杯中,加入适量凉开水,充分摇匀后口服。每12小时服用一次,空腹服用。

1)成人:首剂0.5~0.75g,每12小时后继服0.25~0.5g,严重感染者剂量可增至2倍。

2)儿童:首剂30mg/kg体重,每12小时后继服15mg/kg体重。

副作用

注射部位的局部反应:疼痛﹑红斑(暗红斑)﹑硬结﹑水肿,这些反应都很轻微且为一过性的。 罕见的阿蒂斯型反应也有报道。这种反应可以完全恢复,不会有后遗症;它们大多发生在体内已有很高肺炎球菌抗体水平者。 系统性反应:在约2%的接种对象中观察到中度及一过性的发热,超过 39℃的发热比较罕见 。发热症状一般出现在注射疫苗后且在24小时内自然消退。 其他常见的反应,如淋巴结病﹑皮疹﹑风疹﹑关节痛﹑过敏反应﹑头痛﹑肌痛﹑不适﹑衰弱及疲倦也有报道。

本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少数患者可能发生腹部不适、恶心、呕吐、腹泻、皮肤潮红、嗜酸粒细胞增多、发热,极少数患者可能发生可逆性听力损伤、伪膜性结肠炎、肝功能损伤。长期和反复使用本品可导致非敏感细菌(艰难梭菌)和霉菌(白色念珠菌)的过度生长。

禁忌

1.对疫苗中某种成份过敏者.

2.发热﹑急性感染,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最好推迟接种.

3.除非有特殊的原因,否则本疫苗不推荐给三年内已接种者.

4.已证实或怀疑有肺炎球菌感染不是接种本疫苗的禁忌症,应视其所处危险状态决定是否接种.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成分

1个免疫剂量(0.5ml)含:

1.活性成分:纯化肺炎球菌荚膜多糖:1, 2, 。, 4, 5, 6B, 7F, 8, 9N, 9V, 10A, 11A, 12F, 14, 15B, 17F, 18C, 19A, 19F, 20, 22F, 22F, 。3F………………………………………以上23种血清型各25 μg

2.稀释液:酚缓冲液加至0.5ml酚缓冲液( pH6.9)含:苯酚(?1.25mg)﹑氯化钠﹑磷酸二钠﹑磷酸一钠和注射用水。

本品主要成份为环酯红霉素。化学名称:(2R,3S,4S,5R,6R,8R,9R,10R,11R,12S,13R)-3-[(2,6-二脱氧-3-C-甲基-3-O-甲基-α-L-核-己吡喃羰基)氧]-13-乙基-9-羟基-2,4,6,8,10,12-六甲基-5-[(3,4,6-三脱氧-3-(二甲胺基)-β-D-木-己吡喃羰基)氧]-14-氧杂十四元环-6,9-氧-1,9-二酮环11,12-碳酸酯。

性状

本品为澄清无色溶液。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气芳香,味甜。

注意事项

严禁皮内注射和血管内注射,应确保针头不进入血管.

建议在接受脾切除手术或免疫抑制治疗(化疗等)前至少两周接种本疫苗.再次接种应严格遵照【用法用量】.请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

1.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用药期间应监测肝功能,如发现肝功能异常及时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