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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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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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7.5g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天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527 |
国药准字Z2001015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清热解毒,化瘀消斑,祛风止痒。用于血热挟瘀、热毒炽盛证;进行期银屑病、玫瑰糠疹、药疹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1.消化系统:主要为腹泻、腹痛、恶心、呕吐、食欲亢进、肝脏生化指标异常、药物性肝损害,严重者可出现消化道出血。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有剥脱性皮炎的个案病例报告。 3.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 4.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等。 |
禁忌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肝脏生化指标异常、消化性溃疡、白细胞低者禁用。 |
成分 |
黄连、大黄、黄芩。辅料为蔗糖、糊精。 |
青黛、马齿苋、白芷、土茯苓、紫草、贯众、蒲公英、丹参、粉萆薢、白鲜皮、乌梅、五味子(酒制)、山楂(焦)、建曲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至紫褐色的颗粒和粉末;气微,味微苦、酸。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药性偏寒,脾胃虚寒、胃肠不适及体质虚弱者慎用。 2.服药期间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3.目前尚无儿童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的研究资料,故应慎用。 4.用药期间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血象及患者临床表现,若出现肝脏生化指标异常、白细胞减少、便血及严重腹痛、腹泻等,应立即停药,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