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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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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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7.5g |
每粒装0.35g |
生产企业 |
浙江凯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梧州三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74003 |
国药准字Z2002588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祛风清热,凉血止痒。用于血热风盛证之瘙痒病。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黄连、大黄、黄芩。辅料为蔗糖、糊精。 |
漆大姑、乌梢蛇、川黄柏、连翘、全蝎、地肤子、牡丹皮、防风、荆芥、苍术、赤芍、皂角刺、黄氏、蛇床子、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特异,味微辛、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2.年老体弱及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4.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