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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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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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7.5g |
10g*10袋/盒 |
生产企业 |
吉林京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586 |
国药准字Z1302253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症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益气活血,养血安神。用于过度疲劳引起的心悸气短,四肢酸痛,全身无力,精神疲惫,烦躁失眠,食欲不振和病后体质虚弱。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1~3次,6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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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感冒发烧、上呼吸道感染者禁服。 |
成分 |
大黄、黄芩、黄连等 |
人参、麦冬、五味子、黄芪、当归、龙眼肉、肉桂、灵芝、鸡血藤、茯苓、山楂、丹参、枣仁、阿胶。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前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6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