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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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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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7.5g |
每10粒重1g |
生产企业 |
吉林京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586 |
国药准字Z2102027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症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20~30粒,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大黄、黄芩、黄连等 |
石膏、人工牛黄、红花、檀香、降香、拳参、人工麝香、黑云香、草乌叶、诃子、木香、银朱、甘草、北沙参、沉香、肉豆蔻、苦参、蒜炭。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
本品为红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紫褐色,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运动员慎用,孕妇慎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