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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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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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5g*9袋(奥瑞拉) |
每10粒重2g;每10粒重1g |
生产企业 |
上海中瀚投资集团宁国国安邦宁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579 |
国药准字Z1502028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清肝熟,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黄连、大黄、黄芩 |
红花、丁香、莲子、麦冬、木香、诃子、川楝子、栀子、紫檀香、人工麝香、水牛角浓缩粉、人工牛黄、银朱。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
红色水丸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 |
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