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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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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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5g*10粒*2板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 |
孔圣堂(唐山)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103 |
国药准字Z1302173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用于火毒所致的身热烦燥,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吐血、咯血、衄血、痔血等症;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候者。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9g,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及结肠黑变病患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大黄、黄连、黄芩、大豆油、蜂蜡。 |
黄连、胡黄连、黄芩、黄柏、龙胆、柴胡、木贼、密蒙花、茺蔚子、决明子(炒)、石决明(煅)、鲜羊肝等14味。 |
性状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油状物。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本品不宜大量、久服。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时有头痛、眼胀、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5.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