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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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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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cmx10cmx3片x2袋/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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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阳卫生材料厂 |
四川巴中普瑞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2020009 |
国药准字Z51021650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风湿关节疼痛、肌肉痛,扭伤。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偶有皮肤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雪上一枝蒿、生草乌、生川乌、生天南星、红花、樟脑、冬青油、冰片、薄荷脑、颠茄流浸膏等16味。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辅料为蔗糖、淀粉、滑石粉、柠檬黄。 |
性状 |
本品为淡绿黄色至淡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本品为素片,显棕黄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若有肤色红、皮肤刺痒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停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