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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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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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cmx10cmx3片x2袋/盒 |
30粒x2板 |
生产企业 |
贵阳卫生材料厂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2020009 |
国药准字Z15020421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风湿关节疼痛、肌肉痛,扭伤。 |
健脾和胃、理气止痛。用于“赫依协日”,“宝日”,“巴达干”病引起的胃脘胀满,上腹疼痛诸症。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偶有皮肤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雪上一枝蒿、生草乌、生川乌、生天南星、红花、樟脑、冬青油、冰片、薄荷脑、颠茄流浸膏等16味。 |
诃子、五灵脂、寒水石(煅)、土木香、胡黄连。 |
性状 |
本品为淡绿黄色至淡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若有肤色红、皮肤刺痒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停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用。 2.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服用一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