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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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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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粒重10g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059 |
国药准字Z2009071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血热毒盛,小儿疮疖,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出血。 |
凉血,化瘀,止血。用于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表现为月经过多,经期延长,中医诊断为“漏证”,辨证属血热证,症见经血量多,或淋漓不净,色深红或紫红,质粘稠,夹有少量血块,伴有面赤头晕,烦躁易怒,口干喜饮,便秘尿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14天一疗程,或中病即止。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出现头痛、眼干,可自行缓解。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水牛角浓缩粉、连翘、青黛、黄连、牛蒡子(炒)、玄参、地黄、桔梗、芒硝、赤芍、甘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赤芍、益母草、三七、仙鹤草、地榆炭、蒲黄炭。辅料:玉米淀粉、二氧化硅。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大蜜丸;味甜、微苦、咸。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油腻食物。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