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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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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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丸重10g |
每片重0.33g |
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213 |
国药准字Z4402158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血热毒盛,小儿疮疖,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出血。 |
清热解毒,凉血消斑。用于血热蕴阻肌肤所致的粉刺、湿疮,症见颜面部红斑、粉刺疙瘩、脓疱,或皮肤红斑丘疹、瘙痒:痤疮、红斑丘疹性湿疹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水牛角浓缩粉、连翘、青黛、黄连、牛蒡子(炒)、玄参、地黄、桔梗、芒硝、赤芍、甘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金银花、蒲公英、当归尾、地黄、黄柏、大黄、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北沙参、黄芩、赤芍、珍珠层粉。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大蜜丸;味甜、微苦、咸。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油腻食物。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切忌以手挤压患处,保持面部卫生。 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4.儿童、年老体弱、糖尿病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 6.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