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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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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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0.5g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744 |
国药准字H2202301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胃肠痉挛所致的疼痛。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5-10毫克),一日3次。 |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副作用 |
常见的为口干、面红、视近物模糊。用量较大时可出现心率加快,排尿困难等。用量过大会出现抽搐、甚至昏迷等中枢神经兴奋症状。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出血性疾病、脑出血急性期、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尿潴留患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消旋山莨菪。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服药后24小时,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2.反流性食管炎、重症溃疡性结肠炎、严重心衰及心律失常患者慎用。3.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