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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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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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每瓶装60ml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欧珂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5020264 |
国药准字Z2002582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舒筋活络、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筋骨关节痹痛和软组织、肌肉损伤,以及肩周炎、骨质增生、跌打损伤、慢性劳损、腰椎间盘突出症等引起的疼痛。 |
用法用量 |
1、 成人常用量 口服。(1) 抗风湿,一次0.4g~0.6 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 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 g。 2、小儿常用量 口服。 每次按体重5 mg/kg~10 mg/kg,一日3次。 |
外用。跌打扭伤类涂抹患处,每日2~4次。其他病症可在痛点及穴位涂抹并按摩,每日2~4次。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蟾酥、马钱子、细辛、花椒、吴茱萸、草乌、白芥子、猪牙皂、三七、樟脑、干姜、胡椒、薄荷脑、铁棒锤、祖师麻、丁香、栀子、高良姜。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气香。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 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外用药忌内服,不得涂于眼、粘膜等部位。 2.伤口处禁用。 3.孕妇禁用。 4.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