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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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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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12粒(英平) |
每20粒重1g |
生产企业 |
长春英平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省中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573 |
国药准字Z51020994 |
说明 | ||
适应症 |
行气止痛,通经活络,祛瘀散结,开窍辟秽。用于因气滞血瘀所致的胸胁痛,胃脘痛,痛经,腹痛,亦可用于扭挫伤。 |
温中散寒,行气止痛。用于脘腹气滞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痛时服用。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五灵脂、蒲黄、冰片。辅料无。 |
川木香、降香、小茴香(盐水炙)、八角茴香、乳香(炒)、丁香、广藿香、木香、沉香。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粉末;有冰片香气,味甘、凉。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辛、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消化道溃疡出血,主要表现为大便稀呈黑色。3.孕妇及妇女月经量多者不宜服用。4.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5.孕妇慎用。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无效,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