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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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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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55g |
10片 |
生产企业 |
芜湖张恒春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105 |
国药准字H2202667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有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的功效。用于外感温邪或风热引起的畏风发热、四肢酸懒、头痛鼻塞、咳嗽咽痛。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用芦根汤或温开水送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薄荷﹑淡豆豉﹑淡竹叶﹑甘草﹑金银花﹑荆芥穗﹑桔梗﹑连翘﹑羚羊角﹑牛蒡子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辅料为:淀粉、糖粉、硬脂酸镁。1.对乙酰氨基酚:化学名:N-(4-羟基苯基)乙酰胺分子。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色的片;气芳香,味苦、辛。 |
本品为淡黄色圆形片,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按规定计量服用,每日用量不可超过2片。 2.儿童、孕妇使用及对任一组份过敏或慎用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哺乳期妇女禁用。 4.本品应放在儿童不能手及的地方。 5.服用本品时避免饮用含酒精的饮料。 6.服用本品可能会引起轻度嗜睡,因此不应驾驶或操纵机器,以免发生事故。 7.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它抗感冒药。 8.服用过量或有严重反应时请立即去医院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