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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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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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相当于原药材0.5g) |
每10丸重2g |
生产企业 |
长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225 |
国药准字Z20054608 |
说明 | ||
适应症 |
行气止痛,通经活络,祛瘀散结,开窍辟秽。用于因气滞血瘀所致的胸胁痛,胃脘痛,痛经,腹痛,亦可用于扭挫伤。 |
益气养血,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血两虚、气滞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提前、月经错后、月经量多、神疲乏力、行经腹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痛时服用。 |
口服,水蜜丸一次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五灵脂、蒲黄、冰片。辅料无。 |
当归、白芍、川芎、熟地黄、肉桂、益母草、香附、延胡索、阿胶、鹿角霜、白术、甘草、党参、茯苓、牡丹皮、没药、藁本、白芷、黄芩、白薇、砂仁、陈皮、赤石脂;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粉末;有冰片香气,味甘、凉。 |
品为棕褐色至黑棕色的水蜜丸;气芳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消化道溃疡出血,主要表现为大便稀呈黑色。3.孕妇及妇女月经量多者不宜服用。4.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孕妇慎用。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月经量多者,服药后经量不减,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