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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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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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55g |
0.3g |
生产企业 |
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607 |
国药准字H1302294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有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的功效。用于外感温邪或风热引起的畏风发热、四肢酸懒、头痛鼻塞、咳嗽咽痛。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用芦根汤或温开水送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口服。6~12岁儿童,一次0.5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 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 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1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薄荷﹑淡豆豉﹑淡竹叶﹑甘草﹑金银花﹑荆芥穗﹑桔梗﹑连翘﹑羚羊角﹑牛蒡子 |
其化学名称为:2-(乙酰氧基)苯甲酸。结构式:分子式:C9H8O4分子量:180.16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色的片;气芳香,味苦、辛。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6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7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