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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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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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55g |
0.2g*12片*2板 |
生产企业 | 江西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591 |
国药准字Z3602111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有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的功效。用于外感温邪或风热引起的畏风发热、四肢酸懒、头痛鼻塞、咳嗽咽痛。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
用法用量 |
用芦根汤或温开水送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薄荷﹑淡豆豉﹑淡竹叶﹑甘草﹑金银花﹑荆芥穗﹑桔梗﹑连翘﹑羚羊角﹑牛蒡子 |
穿心莲、栀子、麦冬。辅料为蔗糖粉、淀粉、硬脂酸镁、滑石粉。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色的片;气芳香,味苦、辛。 |
本品为绿色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褐绿色或黄褐色至棕褐色;味极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沮补性中成药。3.因咽痛较重并有发热者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