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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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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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12g*10袋 |
生产企业 |
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天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444 |
国药准字Z50020324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恶寒发热,头晕目眩,咳嗽,咽痛。 |
清热,解表,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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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羚羊角、连翘、金银花、薄荷、牛蒡子(炒)、桔梗、淡竹叶、淡豆豉、荆芥穗、甘草。 |
忍冬藤、芦根、薄荷、柴胡、枇杷叶。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浓缩蜜丸;气芳香,味微甜而苦、辛。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微甜、略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