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0mg*20s |
0.3g |
生产企业 |
湖南中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061 |
国药准字H4402042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各型精神分裂症,更适用于病情缓解者的维持治疗。 |
本品系肝昏迷和某些精神-神经系统疾病(如精神分裂症和癫痫小发作)治疗和辅助用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剂量范围1-6片,一周一次。宜从每周0.5-1片开始,逐渐增量,每一周或两周增加0.5-1片,以减少锥体外系反应。通常治疗量为一周1.5-3片,待症状消失用原剂量继续巩固3个月,维持剂量一周0.5-1片。 |
口服,一次2~3g(4~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主要为锥体外系反应,如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和类帕金森病。长期大量使用可发生迟发性运动障碍,亦可发生嗜睡、乏力、口干、月经失调、溢乳、焦虑或抑郁反应等。偶见过敏性皮疹、心电图异常、粒细胞减少及恶性综合征。 |
服药后约20分钟可出现面部潮红等症状。 |
禁忌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患者以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未明确。 |
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五氟利多。 |
化学名称:本品主要成份为谷氨酸,其化学名称为L-2-氨基戊二酸。 分子式:C5H7NO4 分子量:147.13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肾功能不全或无尿病人慎用。 2、不宜与碱性药物合用;与抗胆碱药合用有可能减弱后者的药理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