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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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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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20s |
25mg*100片(齐鲁) |
生产企业 |
湖南中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061 |
国药准字H3702282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各型精神分裂症,更适用于病情缓解者的维持治疗。 |
本品不仅对精神病阳性症状有效,对阴性症状也有一定效果 |
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剂量范围1-6片,一周一次。宜从每周0.5-1片开始,逐渐增量,每一周或两周增加0.5-1片,以减少锥体外系反应。通常治疗量为一周1.5-3片,待症状消失用原剂量继续巩固3个月,维持剂量一周0.5-1片。 |
口服从小剂量开始,首次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2~3次,逐渐缓慢增加至常用治疗量一日200~400mg,高量可达一日600mg。维持量为一日100~200mg。 |
副作用 |
主要为锥体外系反应,如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和类帕金森病。长期大量使用可发生迟发性运动障碍,亦可发生嗜睡、乏力、口干、月经失调、溢乳、焦虑或抑郁反应等。偶见过敏性皮疹、心电图异常、粒细胞减少及恶性综合征。 |
1、镇静作用强和抗胆碱能不良反应较多,常见有头晕、无力、嗜睡、多汗、流涎、恶心、呕吐、口干、便秘、体位性低血压、心动过速。2、常见食欲增加和体重增加。3、可引起心电图异常改变。可引起脑电图改变或癫痫发作。4、也可引起血糖增高。5、严重不良反应为粒细胞缺乏症及继发性感染。6、较少见的有:1不安与易激惹;2精神错乱;3视力模糊;4血压升高与严重连续的头痛。这些反应都与剂量有关。7、体温升高:以治疗的前3周多见,有自行调节倾向,可并发白细胞升高或降低,如同时产生肌强直和自主神经并发症时,须排除恶性综合征。 |
禁忌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患者以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严重心、肝、肾疾患、昏迷、谵妄、低血压、癫痫、青光眼、骨髓抑制或白细胞减少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五氟利多。 |
氯氮平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淡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2、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慎用。尿潴留患者慎用。3、治疗头3个月内应坚持每1-2周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以后定期检查。4、定期检查肝功能与心电图。5、定期检查血糖,避免发生糖尿病或酮症酸中毒。6、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7、用药期间出现不明原因发热,应暂停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