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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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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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20s |
5mg |
生产企业 |
湖南中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074 |
国药准字H2003051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症,更适用于病情缓解者的维持治疗。 |
奥氮平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及其它有严重阳性症状和/或阴性症状的精神病的急性期和维持期的治疗,也可缓解精神分裂症及相关疾病的继发性情感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 治疗剂量范围2~12片,一周一次。宜从每周1~2片开始,逐渐增量,每一周或两周增加1~2片,以减少锥体外系反应。通常治疗量为一周3~6片,待症状消失用原剂量继续巩固3个月,维持剂量一周1~2片。 |
本品的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0mg(2片),饭前或饭后服均可。剂量范围为每日5~20mg(1~4片)。每日剂量应根据临床状况而定。超过每日10mg(2片)的常规用药剂量,应先进行适当的临床评估。 肾脏和/或肝脏功能损害的患者:对这类患者应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5mg)。中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变、Child-Pugh(分级为A或B级)的患者初始剂量应为5mg,并应慎重加量。 女性患者与男性相比:女性患者的起始剂量和剂量范围一般无须调整。 非吸烟患者与吸烟患者相比:非吸烟患者的初始剂量和剂量范围一般无须调整。当有不止一个减缓代谢的因素(女性、年老、非吸烟)出现时,应考虑降低起始剂量。需要增加剂量时也应该保守。 |
副作用 |
主要为锥体外系反应,如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和类帕金森病。长期大量使用可发生迟发性运动障碍。亦可发生嗜睡、乏力、口干、月经失调、溢乳、焦虑或抑郁反应等。偶见过敏性皮疹、心电图异常、粒细胞减少及恶性综合征。 |
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对本品过敏者。 |
奥氮平禁用于已知对该产品的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奥氮平禁用于已知有窄角性青光眼危险的患者。 |
成分 |
五氟利多。 |
奥氮平。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或黄色。 |
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不宜与其它抗精神病药合用,避免增加锥体外系反应的危险性。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