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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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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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儿童大药厂(有限公司)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581 |
国药准字Z2004003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化痰息风。用于温热病,高热神昏,烦燥口渴,痉厥抽搐及小儿肺热咳嗽。 |
化瘀解毒。用于温热类疾病,症见:发热、喘促、心悸、烦燥等瘀毒互结证;适用于因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也可配合治疗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的脏器功能受损期。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g,一日2次,周岁以下儿童酌减。 |
静脉注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5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次。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10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4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出现皮肤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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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
成分 |
羚羊角粉、赤芍、板蓝根、连翘、金银花、知母、天花粉、琥珀、甘草、朱砂、石膏、冰片、栀子、芦根、水牛角浓缩粉、川贝母、桔梗、僵蚕(炒)。 |
红花,赤芍,川芎,丹参,当归。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粉末;味微辛、凉。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忌辛辣之物。 |
1.在治疗由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及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时,在控制原发病的基础上联合使用本品。 2.本品与其他注射剂同时使用时,要用50ml生理盐水间隔,不宜混合使用。 3.本品在静脉滴注过程中禁止与其他注射剂配伍使用。 4.在使用本品前,如发现本品性状发生改变如出现浑浊、毛点、絮状物、沉淀物等现象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