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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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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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g |
12片*2板/盒 |
生产企业 |
河北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546 |
国药准字Z2202413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利咽,清瘟止嗽。用于肺胃热盛,感受时邪,身热头晕,四肢酸懒,咳嗽痰盛,咽喉肿痛,鼻衄咳血,口干舌燥。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暴发火眼﹑红肿作痛﹑头晕目眩﹑眼边剌痒﹑大便燥结﹑小便赤黄。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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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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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羚羊角粉、浙贝母、桑白皮(蜜炙)、黄芩、前胡、天冬、天花粉、枇杷叶(蜜炙)、苦杏仁(炒)、桔梗、陈皮、甘草等味。 |
薄荷脑、蝉蜕、车前子、陈皮、赤芍、当归、甘草、黄连、黄芩、蒺藜、荆芥油、桔梗、菊花、连翘、麦冬、石膏、熟大黄、天花粉、玄参、栀子、枳壳。 |
性状 |
本品为丸剂 |
本品为固体片状。 |
注意事项 |
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暴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应用本药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5.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