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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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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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g |
0.5g*36粒 |
生产企业 |
景忠山国药(唐山)有限公司 |
四川省新鹿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343 |
国药准字Z2005369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利咽,清瘟止嗽。用于肺胃热盛,感受时邪,身热头晕,四肢酸懒,咳嗽痰盛,咽喉肿痛,鼻衄咳血,口干舌燥。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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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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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羚羊角粉、浙贝母、桑白皮(蜜炙)、黄芩、前胡、天冬、天花粉、枇杷叶(蜜炙)、苦杏仁(炒)、桔梗、陈皮、甘草等味。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地黄、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丸剂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及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忌烟、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