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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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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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8丸重1.6克(相当于原药材3克) |
250g |
生产企业 |
湖北瑞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358 |
国药准字Z45021860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气不舒所致月经不调,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 |
调经养血,化瘀生新。用于血瘀气滞引起的月经不调,行经腹痛,量少色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柴胡、当归、白芍、生姜、炙甘草、炒白术、茯苓、薄荷。辅料为:生姜、淀粉、糊精、饴糖、滑石粉。 |
益母草。辅料为红糖。 |
性状 |
本品为亮黑色浓缩丸;气微、味甜、辛而后苦。 |
本品为棕黑色稠厚的半流体;气微,味苦、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孕妇服用时请向医师咨询。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逍遥丸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禁用。 2.忌食生冷食物。 3.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最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7.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