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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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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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8丸重1.6克(相当于原药材3克) |
(1)每粒装0.3g(相当于饮片2.44g);(2)每粒装0.4g(相当于饮片3.25g) |
生产企业 |
湖北瑞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358 |
国药准字Z10880030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气不舒所致月经不调,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 |
清热祛湿,调经止带。用于湿热蕴结所致的带下病、月经不调、痛经;慢性盆腔炎、附件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柴胡、当归、白芍、生姜、炙甘草、炒白术、茯苓、薄荷。辅料为:生姜、淀粉、糊精、饴糖、滑石粉。 |
苦玄参、地胆草、当归、鸡血藤、两面针等药味经加工制成的胶囊 |
性状 |
本品为亮黑色浓缩丸;气微、味甜、辛而后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微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孕妇服用时请向医师咨询。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逍遥丸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孕妇慎用。少女、绝经后患者及脾虚大便溏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经期腹痛喜按、经色淡,或经期腹痛拒按伴畏寒肢凉者不宜选用。6.月经过多或腹痛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