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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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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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8丸相当于原药材3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中药四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834 |
国药准字B20020556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气不舒所致月经不调,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 |
健脾益气,解郁调神。用于慢性疲劳综合症证属肝郁脾虚型,可改善倦怠乏力,思维迟钝,头晕胀痛,烦躁易怒,失眠健忘,咽喉疼痛,耳鸣目眩,食欲不振,肌肉关节酸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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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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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柴胡、当归、白芍、白术(炒)、茯苓、薄荷、生姜、甘草(蜜炙)。辅料为:饴糖。 |
红参、柴胡、黄芪、郁金、栀子、香附、远志、川芎、胆南星、砂仁。辅料为蜂蜜、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亮黑色的浓缩丸,气微、味甜,辛、而后苦 |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气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孕妇服用时请向医师咨询。 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