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005 |
0.15g |
生产企业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4638 |
国药准字H2006448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沙眼、结膜炎。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用法用量 |
本品涂布于眼皮内,一日2~3次。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副作用 |
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 |
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禁忌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土霉素。其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5,6,10,12,12α-六烃基-1-11-二氧代-1,4,4α,5,5α,6,11,12α-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
罗红霉素。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的油膏。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现过敏者可对本品呈现过敏。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半衰期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 4.食物对本品的吸收有影响,进食后服药会减少吸收,与牛奶同服可增加吸收。 5.服用本品后可影响驾驶及机械操作能力。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