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005 |
0.005 |
生产企业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578 |
国药准字H3402041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沙眼、结膜炎。 |
用于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革兰阴性菌所致浅表眼部感染的治疗;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所致沙眼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本品涂布于眼皮内,一日2~3次。 |
涂入眼睑内,每日1~2次。 |
副作用 |
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 |
少见,应用本品后可感到视力模糊。应用时耐药菌株可过度生长。 |
禁忌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土霉素。其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5,6,10,12,12α-六烃基-1-11-二氧代-1,4,4α,5,5α,6,11,12α-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
每1g眼膏含盐酸金霉素约0.005g,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的油膏。 |
本品为黄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现过敏者可对本品呈现过敏。 |
急性或慢性沙眼的疗程应为1~2月或更长,眼膏可作为夜间治疗用药,以保持感染部位与药物接触较长时间。 |